不經冬寒,不知春暖。
自2016年“物業管理師職業資格制度”取消之后,中國物業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始終致力于在行業內建立物業管理專業人員職業能力評價體系,以提升行業從業者歸屬感、認同感和榮譽感。在國家人才評價改革政策的鼓勵支持下,協會于2021年首次組織開展了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評價工作,得到了行業近7萬從業者的積極響應,因首次組織大規模遠程評價考試、經驗不足,協會與原評價考試平臺供應商“??翟瓶萍迹ㄉ钲冢┯邢薰尽背霈F分歧,致使本年度評價工作未能按計劃全部完成,給各位考生帶來諸多不便和影響,協會在此深表歉意!目前協會與供應商的分歧正在妥善處理中,按照計劃即將順利解決。
對于大家關注的主要問題,協會撰寫了專題答疑(附件)。若有其他疑問或建議,可撥打協會聯系電話010-88368310及協會職業能力評價熱線021-61651122(9: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或向協會發郵件至support@ecpmi.org.cn。
不忘初心,砥礪前行,2023年協會將盡快重啟職業能力評價工作。感謝全體考生對協會工作的理解與大力支持!
附件: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評價專題答疑
2022年12月28日
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評價
專題答疑
問題一:2023年協會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評價工作如何安排?
答:1.協會評價工作以四級補考為主,考試科目包含:“物業管理師員”“助理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師(科目一、科目二)”和“高級物業管理師(科目一)”。
2.考試周期:原申報2021年9月“物業管理師”和“高級物業管理師”的評價考試周期,由“2021年-2022年”調整為“2021年-2023年”。
3.高級物業管理師(科目二論文考試)工作安排:2023年上半年,協會將向按時提交了高級物業管理師論文的考生郵箱,發布《高級物業管理師論文評審和論文答辯實施細則》、論文評審結果和《答辯日程安排》,并一對一電話指導答辯相關事宜。
4.協會將繼續優化完善職業能力評價工作,修訂《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等級評價規范》(TCPMI 010—2020)和《物業管理員(師)職業能力等級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盡快啟動評價新申報工作。
5.協會向確定退出補考或高級物業管理師論文考試的考生啟動退費工作:請您按照《退費申請》模板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本人簽字后的《退費申請》(拍照或掃描)與支付訂單界面截圖(支付寶/微信)一同發至協會郵箱support@ecpmi.org.cn。協會工作人員收到后會及時回復郵件,并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退費信息,將考試費用退還至考生提供的銀行賬戶。
如已開具的發票抬頭為單位,則需單位蓋章申請退費(協會需根據申請將發票作廢);如已開具的發票抬頭為個人,則退費引起的發票作廢風險由退費本人承擔。
《退費申請》模板請掃碼下載

問題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新審定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版),請問物業管理行業都有哪些職業?
答: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中“國家確定職業分類”規定,結合當前社會中存在的職業,將其命名分類和記錄的規范性典籍。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版)中的第4大類“社會生活服務類”的子類別“物業管理服務類(4-06-01)”【職業名稱】包括:物業管理師4-06-01-01、中央空調系統運行操作員4-06-01-02、停車管理員4-06-01-03、智能樓宇管理員4-06-01-04。
此外,物業管理行業相關【職業名稱】包括:保安員4-07-05-01、消防設施操作員4-07-05-03、保潔員4-09-08-01、園林綠化工4-09-10-01、電工6-31-01-03等。
問題三:請問“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協會職業能力評價”有何區別?